Blog
【保險判決一點通】醫院沒床、在急診待床,保險會理賠嗎?-實際商業保險之住院認定
March 26,2025

醫院沒床、在急診待床,保險會理賠嗎?-實際商業保險之住院認定
Definition of Hospitalized
【保險醫生-施昱丞 Dr. Insurance / 著】
【保險醫生-施昱丞 Dr. Insurance / 著】
從農曆春節假期以來,急診壅塞、沒床住院的現象層出不窮,引爆廣大民怨,也再度討論起醫療人力不足、健保給付過低等陳年問題。
然而大多數的商業保險其住院定義為「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,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」才能獲得理賠。
雖說如此,難道不符合條款定義,就無法拿到住院保險金嗎?
因此本文將會補充幾個案例,讓大家可以更加了解評議中心的實際認定哦。
何謂急診留院觀察?何謂住院治療?
資料來源:臺大醫院急診醫學部就醫流程(各家醫院程序或許有所不同,但概念大致相同)
一位病人若進入急診,首先會經過檢傷分類、急診掛號、就診等相關程序,急診醫師診療後會決定病人是否需要留院觀察一段時間。
.png)
若需要留院觀察,病人會先轉到暫留觀察區,之後會依病情判斷,是否直接於急診出院、延長觀察或是安排住院。
.png)
若經醫師確定要住院,須待醫院有床位時,由護理師通知病人或家屬,要先繳完急診帳務後,由急診護理師通知病房,並由傳送人員協同進入病房,再辦理相關入院程序。
而關於商業保險的住院定義,可參考先前的文章「【保險江湖一點訣】日間留院治療可以理賠嗎?-日間留院與醫療險理賠」了解更多。
金管會公布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:
「『住院』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,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,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。」
急診跟住院病房在醫院是不同的單位,急診留院觀察,是待在急診的暫留觀察區/觀察病床,也有醫護團隊的配置,但在醫院行政業務上,確實還沒有正式辦理住院手續、入住醫院的病房。
急診建議住院,團險應理賠-【110年評字第1587號】
.png)
簡言之,客戶於110年2月4日,騎機車跌倒造成下肢挫傷至醫院急診診療,並建議須住院觀察,但因醫院當時未有空床,因此客戶於110年2月4日至110年2月8日急診留院觀察待床,於110年2月8日正式轉入病房治療,於110年2月10日出院,但保險公司卻只願意賠3天的住院日額保險金,客戶欲爭取另外4天急診待床的保險理賠。
評議中心認定:
「申請人於110年2月8日至10日間,醫院有病床後即轉入病房甚明,故此情形實與住院無異,倘僅因醫院無病床,使申請人需待床治療,即謂申請人不得請求該段期間之住院保險給付,實非合理。」
所以最後決定須理賠急診待床之保險金。
所以最後決定須理賠急診待床之保險金。
僅急診留院觀察,住院醫療日額不理賠-【103年評字第485號】
.png)
簡言之,客戶於102年5月11日晚上7點47分「急診就醫」,經診治後於105年5月13日早上10點50分離院。
客戶主張留院滿6小時即算住院,向保險公司申請住院日額給付遭拒,因而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,欲爭取保險理賠。
評議中心認定:
「申請人既未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,亦未辦理正式住院手續,則申請人於102年5月11日至同年月13日在OOO醫院急診室之留院觀察,實難認屬系爭契約所約定應理賠範圍之住院。」
最後決定不須理賠保險金。
評議中心認定:
「申請人既未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,亦未辦理正式住院手續,則申請人於102年5月11日至同年月13日在OOO醫院急診室之留院觀察,實難認屬系爭契約所約定應理賠範圍之住院。」
最後決定不須理賠保險金。
COVID-19居家隔離,防疫險住院日額不理賠-【113年評字第1301號】
.png)
簡言之,客戶於111年8月30日確診COVID-19,並於111年8月30日至111年9月6日間進行居家隔離。
欲依當時保險局/產險公會承諾之「融通給付」申請理賠遭拒,因而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爭取理賠。
評議中心認定:
「申請人雖於111年8月30日起至111年9月6日止進行居家隔離,但實際上並無正式辦理住院手續,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之事實,不符合前揭條款住院之定義。」
「『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111年4月8日公布《COVID-19 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指引》,金管會協調產、壽險公會,就現行已售防疫保險商品承保範圍包含住院日額保險金部分,對於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於居家照護期間,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。.....』然而此新聞稿此僅謂『得』比較一般住院日額給付,並非『應』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給付,核其性質至多為行政指導,並不具法律上強制力。」
最後決定不須理賠保險金。
結論
-
確實若實際治療醫師確定有「住院必要性」,並且之後確實轉入病房治療,較有機會爭取保險金理賠,然非一定。
-
根據COVID-19 當時之經驗及衍伸案例,即便政府機關公布相關「行政指導」,建議居家照護期間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賠,但不代表保險公司的保險契約就會比照辦理哦。
- 每個人的病況及遇到的醫療環境可能有所不同,不同的個案須個別認定,不保證醫院沒床在急診待床保險公司就會理賠哦。
(本文修改自「醫院沒床,在急診待床,保險會理賠嗎?-實際商業保險之住院認定」原文:https://drinsurancebroker.blogspot.com/2025/03/definition-of-hospitalized.html)
若有任何保險相關疑問,都可以進一步聯繫諮詢了解哦。
.jpg)
聯絡資訊
Email:lges6805@gmail.com
Line:lges6805
Facebook:保險醫生-施昱丞
IG&Threads:@dr.insurance_brok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