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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保險判決一點通】咬到硬物造成裂齒,意外(傷害)險會理賠嗎?
November 06,2025
咬到硬物造成裂齒,意外(傷害)險會理賠嗎?
Cracked tooth syndrome and Injury Insurance
【保險醫生-施昱丞 Dr. Insurance / 著】
之前看到牙裂與意外險理賠的相關爭議,也曾聽聞患者因此與醫師有所爭執,因此本文將會整理相關資料以供大家參考。
【保險醫生-施昱丞 Dr. Insurance / 著】
之前看到牙裂與意外險理賠的相關爭議,也曾聽聞患者因此與醫師有所爭執,因此本文將會整理相關資料以供大家參考。
何謂裂齒&裂齒症候群?
當牙齒因為瞬間咬合力過重,造成牙齒表面產生裂痕,就叫做裂齒。
而當裂痕往牙髓腔內部延伸,產生疼痛、冷熱敏感等牙髓發炎的症狀,就稱為裂齒症候群,一般多發生在咀嚼力較大的後牙區。
而造成裂齒的原因包含
而當裂痕往牙髓腔內部延伸,產生疼痛、冷熱敏感等牙髓發炎的症狀,就稱為裂齒症候群,一般多發生在咀嚼力較大的後牙區。
而造成裂齒的原因包含
- 牙齒填充物過大
- 窩溝發育缺陷、磨損
- 牙齒侵蝕和齲齒
- 咬合力過大
- 磨牙症
- 咬合創傷
治療方面,若初期裂齒症狀不嚴重,可用牙套保護裂齒,若裂齒已經引起急性疼痛,甚至是牙髓壞死,就需要進行根管治療,若裂痕已經延伸到牙髓腔底部或是牙根,破壞牙周骨,則建議要拔除裂齒。
所以裂齒的診斷及治療,每個個案情況不同,可能有不同的處置,請找專業的牙醫師判斷治療。
何謂意外?意外傷害險如何認定理賠?
在先前的文章「食物中毒與意外傷害/責任險認定」中有提到,保險法所稱「意外(傷害)險」可能跟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「意外」概念有些不同,保險法第131條:「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,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,前項意外傷害,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。」
而根據「從醫學觀點論傷害保險之保險事故─以感染症為例」的觀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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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保戶舉證為「外來突發」之意外傷害事故,才是傷害保險的理賠重點,所以在某保險公司的網站說法:
「申請理賠時,保險公司有可能會調閱病歷確認是否為單純的意外導致,或是該顆牙齒曾有多次蛀牙治療的紀錄,雖然最後是因為意外而導致斷裂,但仍有可能不歸屬於意外造成,而無法理賠。」
所以保險公司也無法保證,裂齒可以用意外實支來理賠。
實際案例
其實若以咬到硬物造成牙齒斷掉,請求意外(傷害)醫療理賠去搜尋相關資料,在評議中心會看到許多保險公司勝訴案例,保險公司常以被保險人的牙齒本身有疾病狀況來拒賠,如曾接受根管治療、患有牙周病、齒髓發炎、蛀牙....等。- 【114年評字第1685號】所述
「申請人原主張113年11月18日吃東西咬到骨頭,續又主張113年11月15日咬硬物意外,致左下第二大臼齒牙裂(牙齒位置 #36)。依病歷記載,於主張之113年11月18日事故日前,即因診斷侵襲性牙周炎、復發性口瘡等疾病接受治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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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議中心醫療顧問給予之意見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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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議中心醫療顧問給予之意見為:
- 申請人之門診病歷,自113年11月15日至同年月18日3天之處置及治療,皆無主訴項目,無法判定申請人就診之原因。而113年11月18日之處置申報為複雜性拔牙,依健保申請規定應檢附該牙之X光片,但病歷資料僅有111年8月18日之環口X光片,故無法判定該牙於113年11月18日當時之實際情況為何。
- 除診斷證明書上醫師所記載,申請人自述咬硬物後開始疼痛外,並無其他資料可支持判定該牙是否因意外所致,或為延續性治療。
所以並非病歷/診斷書上記載「患者自述咬到硬物牙齒意外斷裂」保險公司就一定會買單的.....
- 【113年評字第3135號】
申請人主張其因吃芭樂導致「左側下顎第一大臼齒裂齒」,申請意外(傷害)險理賠遭拒,評議中心醫療顧問給予之意見為:
「依申請人之病歷及X光,無法判斷申請人是否因意外導致其左側下顎第一大臼齒裂齒。申請人之左側下顎第一大臼齒原已接受過根管治療及柱心,結構薄弱,雖有牙根斷裂,但無法確知原因。」
不過到了法院,114年度嘉保險小字第2號判決,法官詢問原主治醫師說明
「非病理性直向裂齒成因,可能係因突發咀嚼硬物或經歷顏面外傷等,為『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』所致,病人左下第一大臼齒於111年12月17日就診前,該牙有接受根管治療及柱心製作,其製作程為常規標準治療,無法依此判定結構薄弱。病人於111年12月17日就診時,左下第一大臼齒具牙周膿腫發炎及廔管,單點深度牙周齒槽骨破壞,與直向裂齒臨床表徵吻合。」
所以最後法院判決應理賠保險金。
「依申請人之病歷及X光,無法判斷申請人是否因意外導致其左側下顎第一大臼齒裂齒。申請人之左側下顎第一大臼齒原已接受過根管治療及柱心,結構薄弱,雖有牙根斷裂,但無法確知原因。」
不過到了法院,114年度嘉保險小字第2號判決,法官詢問原主治醫師說明
「非病理性直向裂齒成因,可能係因突發咀嚼硬物或經歷顏面外傷等,為『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』所致,病人左下第一大臼齒於111年12月17日就診前,該牙有接受根管治療及柱心製作,其製作程為常規標準治療,無法依此判定結構薄弱。病人於111年12月17日就診時,左下第一大臼齒具牙周膿腫發炎及廔管,單點深度牙周齒槽骨破壞,與直向裂齒臨床表徵吻合。」
所以最後法院判決應理賠保險金。
結論
裂齒與意外傷害險理賠,個案的狀況不同,臨床症狀、紀錄及X光影響不同,確實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斷,雖然大部分的評議中心結果,都是保險公司不須理賠居多,但也有少數法院判決,參考原主治醫師的看法,最終認定為意外傷害須理賠。另外,若原本牙齒沒有疾病狀況下,而發生裂齒,也比較容易獲得意外傷害險的理賠哦!現在市面上常見的住院醫療險、手術醫療險、傷害醫療險,在面對裂齒的財務風險上,連保險公司也無法保證一定能讓保戶獲得理賠,而專門的牙齒險,保費較高,獲得的理賠也多為定額給付,無法完全轉嫁牙齒的相關財務風險。
希望未來有更好的保險商品,可以讓客戶選擇投保,不然就目前狀態來看,裂齒與意外(傷害)險的理賠爭議,未來還是會層出不窮。
(本文修改自「咬到硬物造成裂齒,意外(傷害)險會理賠嗎?」原文:https://drinsurancebroker.blogspot.com/2025/11/cracked-tooth-syndrome-and-injury.htm)
若有任何保險相關疑問,都可以進一步聯繫諮詢了解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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