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藥師業務責任保險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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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師業務責任保險

 Pharmacist 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
【保險醫生-施昱丞 Dr. Insurance / 著】

近期看到社群媒體上沸沸揚揚的醫療糾紛事件,讓我們可以更加瞭解到現在醫療執業環境的險惡,以及醫責險的重要性。(延伸閱讀→「關於醫療責任險的二三事」

不過許多專業人士其實都有相對應的責任保險,因此本文將整理藥師業務責任保險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。


 

淺析藥師調劑之民事法律注意義務

(參考資料:劉又禎律師《淺析藥師調劑之民事法律注意義務》

曾經有藥局因其疏失,法院判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,藥師之注意義務包含:
  1. 受理處方之注意義務
  2. 用藥適當性評估義務
  3. 用藥指導義務
  4. 不得無處方給藥之義務
  5. 不得調劑錯誤之義務
  6. 藥師親自調劑之義務
  7. 保密義務
若有違反相關義務,並構成侵權行為,可能藥師就要賠錢了,所以不可不慎。


 

什麼是藥師業務責任保險(藥責險)?

通常條款是這麼寫的:

「被保險人於追溯日起至保險期間屆滿前,執行藥師或藥劑生業務,因過失、錯誤或疏漏行為,而違反其業務上應盡之責任及義務,直接引致第三人體傷或死亡,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,且在保險期間或期滿後二個月內受賠償請求時,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,在保險金額範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。」

所以我們可以看到
  1. 跟醫責險一樣,同樣有追溯期的設計
  2. 基本發現期間是2個月
關於追溯期、基本發現期間的說明,可參考之前的文章「關於醫療責任險的二三事」

而藥師的業務包含:
  1. 藥品販賣或管理
  2. 藥品調劑
  3. 藥品鑑定
  4. 藥品製造之監製
  5. 藥品儲藏、供應與分裝之監督
  6. 含藥化妝品製造之監督
  7. 依法應由藥師執行之業務
這些都在保障範圍之內哦!

 

除外不保及費率/自負額

本次整理到四家保險公司的資料,發現在除外責任條款及費率/自負額上,不同公司略有不同,所以藥師朋友,可依自身需求選擇投保,以下簡單整理:






 

結論

藥師責任險是一個享有低保費卻有足額保障的保險,適合對於醫療環境不確定性感到擔憂的藥師投保。
而在當代台灣社會中,不論是何種專業人士,都有可能面臨相關的執業風險,責任保險就可以適時轉嫁相關的賠償責任哦!

延伸閱讀→「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(醫綜/醫構險)介紹」


(本文修改自「藥師業務責任保險」原文:https://drinsurancebroker.blogspot.com/2025/04/pharmacist-professional-liability.html

若有任何保險相關疑問,都可以進一步聯繫諮詢了解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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